第 146 章 潘富案-《大明,我给老朱当喷子的那些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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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溧阳县?

    洪武十八年?

    黄鲁?

    潘富案!!!

    想起史书上的事,顾晨的眼睛瞬间迸发出了一道光亮。

    你说他运气怎么那么好,每次感觉到有些瞌睡了,都有人来给他送枕头。

    顾晨立刻从马车上下来,顾安立刻通报他的身份开道。

    “左副都御史顾大人在此,让一让,请让一让……”

    老百姓见御史来了,知道有好戏看,便纷纷自觉地退开,然后又迅速地围成了一个圈儿。

    “你说这御史办事,肯定比衙门里的大人更公道吧,衙门里的官官相护,御史大人应该不会吧?”

    “应该不会,衙门里的官儿,和那些知县都是同僚,御史不一样,人家御史是专门抓贪官的。”

    围观的吃瓜群众小声议论,而衣衫褴褛的黄鲁也抬起了头,把手里的冤字举得更高了些朗声道。

    “御史大人,溧阳县民有冤屈要告,求御史老爷呈报陛下,为民做主,为我们溧阳县民做主。”

    他之所以不肯去府衙,就是怕这状会告不成。

    他一定要闹得应天府人尽皆知,闹得不能遮盖,上达天听,他们溧阳县的百姓才能有救。

    所以,他才会选在百官退班的时候,在他们必经之路闹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这读书人……”那衙役见御史来了,也是觉得无奈:“有什么冤屈,上府衙说不是一样的吗?”

    这种做派,倒搞得好像,他们府尹大人不值得信任似的。

    说罢,他转身,恭恭敬敬对顾晨行了一个礼。

    “叨扰都御史大人了,府尹大人说,溧阳县隶属于应天府,百姓有冤,定然会公正审判。”

    道上有条不成文的规矩,虽然人家是"副"都御史,可是在叫领导的时候,副字最好还是省下为好。

    这样领导高兴了,你的事情也就更好办了。

    “让小人请这小子去府衙说话,府尹大人已经等着了,可这小子却不肯去府衙,非要在街上大声喊冤……”

    总结:这事跟我们大人可没关系,是这人胡闹。

    “凡事要多反省自身。”

    顾晨抬手,打断了那衙役的话:“要是平日里,咱们这些当官儿的真心把百姓当成自己的子女,老百姓会不信任吗?”

    御史说话,果然是站着不腰疼,可那衙役不敢反驳,只敢点头应是,不敢啰嗦半句。

    废话,就是府尹大人在这儿,也得客气一些。

    何况他?

    “这时辰都下衙了,你饿不饿,要不你跟我走,明儿一早,我带你进宫见陛下告御状如何?”

    皇宫大内确实不好进,可重点却是在那个内字。

    说白了,也就是后宫那块儿地方,但你要是有冤屈的话,百姓也能上奉天殿见皇帝的。

    前提是,得先让皇帝知道和答应。

    “御史老爷……”黄鲁握着状纸,满脸的犹豫不决:“您没骗学生,学生真的能入宫告状?”

    他可是带着全县的希望来的,可不能被随意忽悠了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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