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难残骸-《人性的因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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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otsamandjetsam[1]
诺曼·格兰奇有一个橡胶种植园。每天天没亮他就会起来,先给工人点名,然后在园子里兜一圈确认收胶的装置都是完好的。把自己的职责完成了,他就回家洗澡、更衣,在妻子对面坐下享用丰盛的一餐,介于早饭和中饭之间,婆罗洲[2]的当地人就把它称为早中饭。他一边吃饭要一边看书。不过餐厅里一点也不亮堂,镀银的器具都被磨损了,装调味品的瓶子也是破旧的,连碗碟都大多缺了口子,种种迹象都说明这个家里没有钱,但它又是种漠然接受的贫穷。或许桌上放些花会好看不少,但显然没人在乎好看不好看这回事。格兰奇吃完,打了个饱嗝,填好烟斗,点着,从餐桌边站起,走到了门廊上。他一直没理会妻子,就像她不存在一样。他在一张藤椅上躺下,继续读书,而格兰奇夫人伸手从锡罐里取了一支香烟,啜着茶抽起了烟。突然她朝外面看,因为家里的男仆上了台阶,带了两个男人来找她的丈夫。其中一个是迪雅克人[3],还有一个是中国人。这里外人来得很少,她想不出这两人会有什么事情。她走到门口,听外面他们说话。虽然在婆罗洲住了不少年,但她会的马来语只够她跟仆人们完成基本交流,所以丈夫跟来人说话她只朦朦胧胧听懂了一点。从丈夫的口气里似乎听得出他不耐烦,先是问了中国人几句话,然后又问迪雅克人,似乎他们要让他做一件他不想做的事情。不过,他最后还是皱着眉头跟他们走下了台阶。她想知道他们要往哪里去,就到了门廊上,发现他们走的是那条通往河边的小道。格兰奇夫人耸了耸瘦削的肩膀,回了自己房间。没过多久丈夫一声大喊,着实把她吓了一跳。
“维斯塔。”
她走了出来。
“准备个睡觉地方。有条马来帆船靠在码头,里面有个白人病得不行了。”
“是谁啊?”
“我他妈怎么知道?这帮人带过来的。”
“家里怎么能随便让人来住?”
“别废话,照我说的做。”
说完这句,他又转身去了河边。格兰奇夫人找来男仆,吩咐他把客房的那张床铺起来,然后就走到台阶上方等着。过了一小会儿丈夫回来了,后面是一队迪雅克人抬着垫子上一个男人。她让到一边让他们通过,看到一眼那个白人的脸。
“需要我做什么?”她问丈夫。
“出去,别出声。”
“你这人说话真客气啊。”
病人送进了客房,两三分钟之后,迪雅克人和格兰奇都出来了。
“我去看看他的东西,叫人把它们搬过来。他有个仆人在照顾他,所以你别生事!”
“他怎么了?”
“疟疾。船上的人怕他快死了,不让他上船。他名字叫斯凯尔顿。”
“他不会死吧?”
“死了我们把他埋了就行了。”
不过斯凯尔顿没有死。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一个房间里,身下是张床,头顶是个蚊帐。他想不出来自己现在在哪。这是个廉价的铁床,床垫很硬,但和马来帆船上一比,那真是舒服多了。房间里他只看得见一个五斗橱和一把木凳;橱是当地木匠打的,手艺还挺粗糙。床对面是门,掩着门帘,据他判断这扇门出去就该是门廊了。
“阿空。”他喊了一声。
门帘掀开,他的仆人进来了。这个中国人看到自己主人烧已经退了,脸上立刻有了笑容。
“老爷,好多了很。我很高兴。”
“这是把我弄什么地方来了?”
阿空解释了一番。
“行李没事吧?”斯凯尔顿问道。
“是的,行李好的。”
“这位老兄叫什么——就是这房子的主人?”
“诺曼·格兰奇先生。”
为了证明他没有瞎说,他拿来一本小说给斯凯尔顿看,名字就写在上面。的确叫格兰奇。斯凯尔顿注意到这本书是培根的散文集。能在婆罗洲的一个庄园主家里见到这本书倒有点意思。
“跟他说我很想和他见面。”
“老爷出去。他快回来。”
“我能洗个澡吗?天呐,我还得刮个胡子。”
他试着起床,但眼前东西都在转,稀里糊涂喊了一声又躺了下去。于是阿空帮他沐浴,刮了胡子,把他生病穿到现在的短裤和汗衫替换下来,穿上了纱笼和巴汝。洗漱完毕又换了干净衣服,他觉得就这样躺着不动也挺好。可只躺了一会儿,阿空就进来说,这屋子的老爷回来了。只听见几下敲门声,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走了进来。
“听说你好多了。”他说。
“哦,是好了很多。你能这么接待我真是太客气了。我觉得这样赖进你家里真是不成样子。”
格兰奇的回答听上去不太顺耳。
“没关系,那是你状态太糟糕了,也难怪那些迪雅克人要把你赶下船。”
“我不想太过麻烦你们,只要能走我就不多留了。要是能租到一艘汽艇或者马来帆船,我可以下午就离开。”
“租不到汽艇的。你也最好多待一段时间。现在一定虚弱得跟个耗子似的。”
“恐怕我会让你们很厌烦的。”
“不见得吧。你带着自己的仆人,他会照看你的。”
格兰奇刚刚视察庄园回来,穿着一条脏短裤,卡其衬衫领口打开着,一个阔边旧毡帽破破烂烂的,邋遢得就像一个在海边捡破烂的人。他脱下帽子擦去眉毛上的汗珠,能看到灰色的短发推得极短,一张宽脸有些胖,脸色红润,灰色的胡茬下嘴也不小,不过鼻子倒偏短,而且像是暴脾气的人会长的鼻子,小眼睛里也有戾气。
“我在想你这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能给我读一读的。”斯凯尔顿说。
“什么样的东西?”
“只要不费脑子的就行。”
“我自己不太读小说,不过我可以给你拿个两三本来。想读小说我妻子有。都是些垃圾书,因为除了这她其他不读。不过可能适合你。”
他点了点头出去了。这位先生似乎不怎么讨人喜欢。不过从斯凯尔顿躺着的这个房间,还有格兰奇的仪表来看,他显然颇为穷困;可能是领着寒酸的工资在打点一个庄园吧,所以平白多出来一个客人和男仆的开销自然是烦心的。又或许是他住在这么偏远的地方,很少见到白人,跟陌生人打交道难免局促。有些人熟了之后大为改观,你都不敢相信是同一个人。但他那双严厉的、机警的眼睛还是让人有些不安,一下就戳穿了他红润的面色,还有魁梧的身躯;因为他这身材会让你以为这是个开朗的人,很容易交上朋友。
过了一会儿,这家里的男仆拿进来一包书。里面有五六本小说,作者都没听过,扫一眼就知道是地摊货;一定是格兰奇夫人的了。可那里面还有鲍斯韦尔的《约翰逊传》、博罗的《拉文格洛》[4]和兰姆的《散文》。这书目就有些怪了,一般在庄园主的房子里是不太会看到这些书的。大多数庄园主家里最多不过一两个书架的书,而且大多是侦探小说。斯凯尔顿纯粹出于好奇,喜欢探究人性,现在饶有兴致地想从诺曼·格兰奇送来的这些书里,从他的表情和他们交换的只言片语中,揣测他是怎样一个人。那一天他就再没有来探望过斯凯尔顿,这让后者有些意外,看来格兰奇先生觉得提供食宿就够了,对这位不速之客并不感兴趣,不在乎有没有更多来往。第二天一早他觉得自己已经可以下床了,让阿空帮忙扶着坐到了门廊的躺椅上。门廊真该好好上一遍漆了。这个小木屋建在小山顶上,离河水也只有五十码;但河面宽阔,对面当地人建在桩子上的小屋掩映在绿意之中,看上去更小了。斯凯尔顿心思还迟钝,看书看不进去,翻了一两页就心猿意马起来,发现只是随便看着浑浊的河水缓缓流过,就挺惬意的。突然他听到脚步声,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小个子女士朝她走来;他知道这一定就是格兰奇夫人了,正要起身。
“不要起来,”她说,“我只是来看看你还需要什么。”
她穿了条蓝色的布裙,简单是足够简单了,但更适合一个年轻的女子;短发乱糟糟的,像是起床之后就没费事让它们碰过梳子,而且头发染成了鲜艳的黄色,只是没染好,根部还是白的。她干燥的皮肤显出老态,两侧脸颊上都抹了好大一团腮红,手法也实在是拙劣,任谁也不会有一秒钟相信这是自然的面色。唇膏也抹得脏兮兮的。但格兰奇夫人最奇怪的一点是她有个下意识的动作,就是她的脑袋会一扯一扯的,好比在邀请他去屋子深处的某个房间看看。这种动作之间的间隔似乎是规律的,可能一分钟有三次。而且她左手几乎从来不会停下来,那也不算是颤抖,而是一种旋转的手势,就像她希望你能留意她身后的某样东西。格兰奇夫人的外表让斯凯尔顿讶异,而那些下意识的动作又让他尴尬。
“希望我没有给你们添太多麻烦,”他说,“我觉得按照这个恢复情况,明天或者后天就能走了。”
“在这种地方能见个人很不容易,你知道。能来个人聊聊天我们是喜出望外的。”
“你愿意坐一会儿吗?我让仆人给你搬把椅子。”
“诺曼让我不要来打搅你。”
“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跟白人说过话了,特别想能好好聊会儿天。”
她的头剧烈地抽动了一下,比以往速度更快,手也做了一下那个痉挛式的奇怪手势。
“他还得一个小时才能回来。椅子我自己拿吧。”
斯凯尔顿告诉了她自己是谁,之前都做了些什么,但他发现格兰奇夫人早就盘问过他的仆人,对他已经极为了解了。
“你一定急不可耐地想回英国了吧?”她问道。
“我的确不介意现在就能回去。”
突然格兰奇夫人发作得只能形容为“神经风暴”[5]了。她头部抽搐之狂野,左手挥动之迅猛,让人看着心惊。斯凯尔斯只能把视线转开。
“我已经十六年没回英国了。”她说。
“不是说真的吧?怎么了,我还以为你们这些种植园主最多不过五年总能回去一趟的。”
“负担不起;我们是破产得分文不剩了。诺曼把所有积蓄都投在种植园里,但还没看到什么真正的回报。赚的钱只够我们不饿死。当然对诺曼来说也不是什么要紧事,他不算真正的英国人。”
“他看上去很像啊。”
“他是在沙捞越[6]出生的,他父亲被政府派到那里。要说的话,他就是个土生土长的婆罗洲人。”
这时候格兰奇夫人毫无征兆地就哭了起来。看滚滚泪珠从她那种脂粉厚重的苍老的脸上淌落,实在是惨不忍睹。斯凯尔顿不知道该说什么、做什么,最后他的选择可能是最聪明的,就是一直保持沉默。格兰奇夫人抹干了眼泪。
“你一定觉得我这老太婆很可笑。我有时候也奇怪,怎么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哭得出来。大概就是天性如此。以前在舞台上我也是说哭就能哭的。”
“哦,你是演员吗?”
“是啊,结婚之前。我就是那样认识诺曼的。我们在新加坡演出,正好碰到他放假在那里。我大概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。我会在这里待到死,每天只能看着这条可恶的河。我是永远也走不了了。走不了了。”
“你怎么会到了新加坡的呢?”
“这么说吧,那是战争刚结束,伦敦找不到合适我的演出。当时我也在舞台上待了好多年了,演够了小角色,经纪人告诉我一个叫维克托·帕里斯的人要带一个剧团去东方。他老婆演主角,但女二号可以让我去演。他们有大概五六个剧目,都是喜剧,你知道的,有些是偏闹剧那种。给的钱不算多,但他们要去埃及和印度,还会去马来那些州、中国,最后下到澳大利亚。有机会能看看世界,我就答应了。我们在开罗还挺受欢迎,在印度也挣了些钱,但到了缅甸就不行了,暹罗[7]更糟;在槟榔屿[8]简直一塌糊涂,马来的其他地方也差不多。总之,有天维克托把我们召集起来,说他破产了,连把我们弄到香港的路费都没有,整个巡演也是一败涂地,他很抱歉,但我们得自己想办法回国。当然我们就说,他不能这样对我们。你可不知道当时那吵得。反正呢,他说要是我们看得上,布景啊道具啊什么随便我们拿,但讨钱也没用,反正就是弄死他也没钱了。第二天我们就发现他和他老婆,也没跟任何人说,上了条法国船溜了。我跟你说,当时我就惨了。靠工资就攒了几英镑,其他啥也没有;有人说要是实在没钱走了,政府会把我们送回去,但要坐统舱,我就不怎么愿意。我们让媒体把这倒霉事宣传给公众,有人就出来了,说我们可以来场义演。行,我们就演了,但没了维克托和他老婆,我们也办不了什么事儿,最后扣除演出费用,算是白忙了一场。跟你承认吧,我已经走投无路了。就是那时候诺曼向我求的婚。说来也怪,当时我对他几乎没什么了解。他就开车跟我在岛上兜了几次风,在欧洲大酒店[9]喝了两三回下午茶,跳过舞。男人对你好总是有所图的,我还以为他就是想找点儿乐子,不过我也见识得多了,心想要是你能在我这儿占到便宜也算你厉害。可他后来就向我求婚,怎么说呢,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他说他在婆罗洲有自己的园子,只要花些工夫,就能大赚一笔。说那园子靠着一条大河,周围都是大森林。听着就很浪漫啊。当时我也老大不小了,你知道吗,三十了,再往下找活儿也不容易;有幢自己的房子啊之类的事情,还是有吸引力的。再也不用到经纪人的办公室门口晃悠了。再也不用半夜醒着琢磨下礼拜的房租到哪去弄了。那时候他长得也不难看,棕色的皮肤,人高马大的,有男人味,谁也不能说我是随便找了个人把自己……”突然她就停住了。“他回来了。别说我们见过。”
她提着自己的凳子飞快地进了屋。斯凯尔顿很茫然。格兰奇夫人奇特的外表、伤心的泪水、始终伴随着抽搐的人生故事,还有听到丈夫声音时显而易见的恐惧和匆忙的逃跑,都让斯凯尔顿不知该作何想。
几分钟之后,诺曼·格兰奇重重的脚步声落在门廊上。
“听说你好了不少。”他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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