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难残骸-《人性的因素》
第(3/3)页
她突然就停止了哭泣,仔细地打量着他,看了很久。她还是在犹豫。斯凯尔顿感觉她想要一吐真相的欲望几乎不可抵御,不过最终她摇摇头,叹了口气。
“说了也没用。无论怎样都帮不到我了。”
她就这样站起来,唐突地把斯凯尔顿留在了那里。
那天早中饭只有两个男人坐下来吃。
“我妻子让我转达,她今天又头疼得厉害,就不下床了,请你不要见怪。”格兰奇说。
“哦,我很抱歉。”
格兰奇看他的眼神像在质问,斯凯尔顿隐约感觉到其中的怀疑和憎恶。他脑中闪过的念头是格兰奇不知怎么就发现了妻子找过他,还说了些不该说的话。斯凯尔顿努力想引起对话,但他的主人三缄其口,饭吃完的时候,桌上一片沉寂,只有格兰奇起身才有了声音。
“你看上去好得差不多了,也肯定想尽早离开这鬼地方。我已经传话给河对面,安排两条马来帆船把你送到海岸去。他们明天一早六点就到。”
斯凯尔顿确信自己方才的揣测是对的,格兰奇知道或者猜出了妻子没有管住嘴巴,所以想第一时间遣走这个危险的客人。
“那真是太感谢你了,”斯凯尔顿微笑着答道,“我已经全好利索了。”
格兰奇的目光中没有回应他的笑容,反而都是冷冷的敌意。
“我们等会儿可以再下盘棋。”他说。
“也好。你什么时候从办公室回来?”
“今天没有什么事情,我就不出门了。”
也不知道是不是臆想,但斯凯尔顿觉得格兰奇说这句话的时候,语气里很像是在威胁自己,似乎他今天一心要确保妻子和斯凯尔顿不会再有独处的机会。格兰奇夫人晚饭也没有出来。喝过咖啡,抽了方头雪茄,格兰奇把凳子往后一推,说道:
“你明天还得早起,恐怕也该睡觉了。你走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去园子里了,所以就现在跟你道别吧。”
“先等我把枪拿过来吧,你就挑一支你最喜欢的。”
“我让仆人去拿。”
枪拿来之后,格兰奇挑了一支,但看不出来对这份厚礼是否满意。
“你应该清楚,这支枪的价值,比你花费我的食物、烟酒加起来也多得多了。”
“照我的理解,我的命都是你救的。回赠一把破枪算不得什么慷慨吧。”
“啊,这样,要是你想这么去看,那我倒是真管不着。不管怎样,很谢谢你。”
他们握了握手,分开了。
第二天早上,行李都已经在马来帆船中装好,斯凯尔顿问主人家的男仆,能否临行前跟夫人道个别。男仆说他去问问看。斯凯尔顿等了一会儿,格兰奇夫人就从屋里出来,到了门廊上。她穿了条日本丝的粉红旧睡袍,缀满了廉价的蕾丝,皱巴巴的,也不干净。脸上的粉依然很厚,抹了腮红,嘴唇上是猩红的唇膏。脑袋抽搐得比往常更厉害了,也还是不停做着那个奇怪的手势。一开始,斯凯尔顿觉得她像是要让别人看自己身后的东西,可听了昨天她的那番话,现在这手势又的确像是想把什么东西从裙子上抹掉了。她自己说的是“血”。
“我不想还没谢谢你这两天的好意就走。”他说。
“哦,没事的。”
“那好吧,再见了。”
“我送你到码头吧。”
没走几步路,码头已经到了。船夫还在整理行李。斯凯尔顿朝河对面看,那里有几幢当地人的房子。
“这些人应该就是从对岸来的吧,似乎村子还不小。”
“挺小的,就那几幢房子。之前还有过一个橡胶园,公司破产,那个园子也荒废了。”
“那儿你去过吗?”
“我?”格兰奇夫人喊道。她声音提得很尖利,头和手又是不由自主地一阵猛烈抽搐。“没去过。我干吗要去?”
斯凯尔顿只是为了找句话说,实在难以想象为何如此简单的一个问题却让她如此激动。不过这时船上都准备好了,他和格兰奇夫人握了手,踏上了船,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。船离岸时,他向格兰奇夫人挥手道别。正当船只滑入河道中流,后者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:
“代我向莱斯特广场问好!”
船夫划桨有力,离那个可怕的人家和那两个不幸却又让人厌恶的夫妇渐行渐远,斯凯尔顿大大地舒了一口气。他庆幸格兰奇夫人到了嘴边的那个故事没有说出来,一旦听了那个关于罪孽或蠢举的惨剧,恐怕在回忆里他就永远和那个家庭联系在了一起,再也逃不脱了。他想要忘记他们,就像忘记一个噩梦。
但格兰奇夫人还一直看着他们的船,直到行至河道拐弯的地方,离开了她的视线。她缓缓上坡回到了家,进了卧室。为了阻挡热力,窗帘都放下来了,光线有些暗,但她还是坐在梳妆台前,看着镜中的自己。他们一结婚,诺曼就给她订做了这个梳妆台。当然,是一个当地的木匠,而且镜子要从新加坡运过来,但设计、尺寸、形状都完全依照她的意思,梳妆打扮的东西全都放得下。她渴望这么一个梳妆台不知多少年了,一直都没有。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到这梳妆台时自己是多么高兴。她双臂搂住丈夫的脖子,亲吻他。
“哦,诺曼,你对我真好,”她说,“能逮到你这样的男人真是我命好,你说是不是?”
那时候,她见什么都高兴。河流上、森林里的生命都那么有意思,林中万物蓬勃生长,鸟儿有明快的羽毛,蝴蝶都如此的艳丽。她忙着让家里有一点女性操持的样子,把自己的照片都摆了出来,弄了些瓶子放花;她东翻西找,摆出了各种小玩意儿,说是“会让屋子很有家的感觉”。她对诺曼谈不上爱,但还是很喜欢这个男人,而且婚姻生活也很愉快,从早到晚不用做事,只要放一放留声机,玩一玩接龙,读几本小说,一定是愉快的。而且不用再担心未来如何也是愉快的。当然有时候是寂寞了一些,但诺曼说她会习惯的,而且保证一年之内——最多两年——他就带妻子回英国住上三个月。能向朋友们炫耀一下自己的这位丈夫会多么好玩啊。她觉得让丈夫动心的是演艺界的光彩夺目,但她其实完全没自己说的那么成功。她本想要丈夫意识到,自己是放弃了演艺生涯做了一个庄园主的妻子。她还声称认识很多明星,但其实这些人她甚至都没搭上过话。到时回国的确得想些糊弄的手段,但她没问题的;说到底,可怜的诺曼对舞台的了解,不比一个娘胎里的宝宝更多;她只能说:要是糊弄不了这么一个老粗,那她十二年的演员生涯也算是白费了。第一年一切都还好。有一回她还以为自己怀孕了,后来证明是误会,两个人都有些失望。但她也开始觉得无聊了。似乎每天都该死地在重复做同样的事,想到日复一日这样下去,她就有些害怕。诺曼说那一年他不能离开种植园,两人吵了一架。这时候诺曼说了一句话吓坏了她。
“我讨厌英格兰,”他说,“要是照我的意思,以后再也不会踏上那个国家一步。”
生活如此孤寂,格兰奇夫人慢慢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。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可以连着说上几个小时。现在,她拿粉扑沾了些粉,在脸上涂抹,一边对镜子聊着天,完全就像那里面是另外一个人。
“那个就是警告啊;我应该坚持自己回去,谁知道呢,说不定到了伦敦就能找到工作了。单说舞台经验我就不少了吧,不说别的。到时我再写信跟他说,我不回来了。”她想到了斯凯尔顿。“没告诉他可惜了,”她继续道,“我是犹豫着想说来着,或许他是对的,或许说出来我会觉得轻松。倒不知道他听完了会说些什么。”她模仿起了斯凯尔顿的牛津口音:“我真是万分抱歉,格兰奇夫人。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帮到你。”她笑了一声,听起来几乎像抽泣。“我好想跟他说说杰克。哦,杰克啊。”
他们结婚两年的时候,来了个邻居。那时橡胶的价格奇高,一个个庄园被开垦出来,其中一个大企业在河对岸买了一大片土地,因为有钱,做什么事都很奢侈。他们安排过来的管理者自己有艘汽艇,所以想喝一杯的时候,随时就可以开船过来。那人的名字叫杰克·卡尔。这是个同诺曼大不一样的男人;首先他是位绅士,读的是私立学校,上过大学;大概三十五岁,个子挺高,不像诺曼那么壮实,算是那种穿了晚礼服会很好看的瘦削身材;波纹鬈发,眼睛里总带着笑意。她最迷的就是这种男人,自然一眼就喜欢上了。能有人陪着聊伦敦、聊戏剧,本身就是享受。杰克为人活泼,不拘束,说的那种笑话都是你能听得懂的。没过一两个礼拜,她在杰克身边感到的自在,和丈夫相处了两年都从来没有过。诺曼身上总有种什么东西她摸不透。当然丈夫疯狂地爱着她,这是自然的,他也聊了不少自己的事情,但她总有种异样的感觉,那就是诺曼有意藏着什么不让她知道。这也不是他故意要藏,只是——怎么说呢,解释不清楚,或许可以说是诺曼有一部分太怪了,他没法用语言表达。后来,跟杰克熟了,她也提起这种感觉,杰克说那是因为诺曼出生在乡下,虽然血管里没有一滴当地人的血,但这个地方已经塑造了他,所以其实他已经不算真正的白人了;他已经有了东方人的成色。不管怎么努力,他已经不可能做一个地道的英国人了。
因为两个下人(厨师和家仆)都在屋外有自己住的地方,空空的房子里,她自顾自放声聊着,窸窸窣窣的话语划过木地板,穿透木墙,怪异得不像人间的声音,倒像新酿的酒在酒桶里发酵。她讲故事的样子就像斯凯尔顿坐在面前一样,可又前言不搭后语,即使后者听了,也很难跟上故事的发展。她很快就意识到杰克·卡尔对她有所图。她有些激动。她从来不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,但在舞台上那么些年,自然也是有过一些经历的。一连几个月奔波演出,有时总得让自己高兴高兴,否则怕是熬不下去。当然,她不会这么轻易地就交出自己,不想跌了身价;至于诺曼,好吧,反正眼不见,心不痛。他们俩心意相通——自然说的是杰克和她——知道这件事或早或晚总会发生,只是等待一个时机罢了。而时机一定是有的。但之后发生的事让两个人始料未及:他们疯狂地相爱了。要是斯凯尔顿真的听到了故事的这一步,他的意外并不会比两位当事人要大。他们是两个很平凡的人,他是个普普通通的庄园主,本性开朗、善良,她是个无名的小演员,人远远谈不上聪明,岁数也不小了,除了身材匀称、面孔俏丽之外没什么能让人欣赏的地方。一开始只是漫不经心的暧昧,突然毫无征兆地就成了摧枯拉朽的激情,两人的材质都无法长久地支撑那种一天天愈发不讲道理的渴求。他们只想待在一起,只要分开就焦躁、痛苦。她觉得诺曼无趣也有一段时间了,但既然是夫妻,她一直容忍着;但现在丈夫常让她厌恶到发狂,因为是他隔在了她和杰克之间。私奔是不可能的,杰克·卡尔除了那些工资什么都没有,这份工作就来之不易,他不能随便放弃。两人相会很不容易,要冒极大的风险。或许他们的那些冒险,他们克服的阻碍,都成了爱的燃料。一年过去了,但爱意还和开始时那样难以抵御。这是一年的煎熬和极乐,一年的惧怕和狂喜。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。孩子的父亲她知道一定是杰克·卡尔,于是欣喜若狂。生活很难,这没有错,有时候难到她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应对,但之后她的生活里会有一个孩子,一个他的孩子,这样一切都不算什么了。分娩的时候她要回古晋[11],正好那个时候杰克·卡尔要去新加坡出差,会离开几周,但他保证在她去古晋之前一定赶回来,而且一到就会差当地人送信给她。那封信最终送来的时候,她幸福到身心俱痛,简直要呕吐。她从来没有这么想他。
“听说杰克回来了,”吃饭的时候她跟丈夫说,“我明天早上过河,把他答应给我的东西拿来。”
“我觉得不必要。到下午晚些时候他一定会过来的,你就能拿到了。”
“我等不了。我想那些东西想得快发疯了。”
“行,随便你吧。”
她忍不住就要聊起杰克。他们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有话说——她和诺曼,但那一晚,她兴致很高,就像刚结婚那几个月一样谈兴十足。她平时也起得很早。河岸上有个浅浅的水池,池边还有沙滩,她第二天和平时一样,六点就起来了,去池塘里游了个泳。在那样清澈、凉爽的水中随性舒展一下筋骨真是美妙极了。池头枝上有只翠鸟,倒影在水中蓝得亮眼。生活真美好。她喝了杯茶,跨进一条独木舟,一个仆人划桨送她到了对岸。这一程也耗了将近半个小时。快靠岸的时候,她朝岸上看;杰克一定知道她会迫不及待来见他,一定会出来等的。果然,他就在那里。她心里的那阵爱恨美妙得几乎难以承受。他走下来,到码头扶她上岸。他们手牵手沿着小径往上走,走到一个划桨的仆人和上面屋子里那些窥视的眼睛都看不到的地方,两人停下了脚步。他伸出双臂搂她,而她满心狂喜地任由他抱住自己。她贴在他胸口。他吻上了她的嘴唇。那一吻里,全是分离的煎熬和重聚的幸福。他们浸润在爱的奇迹中,浑然忘了时间和地点;他们不再是一男一女,而是圣火中交融的两个灵魂。他们的脑海中什么念想都没有,口中也不再发出一个字。突然她感到一记可怕的撞击,就像谁中了一拳,然后几乎是同时听到震耳欲聋的一个声音。她吓坏了,又不知发生了什么,只是把杰克抱得更紧了,而杰克抱着她的手却在抽搐。她惊呼了一声,觉得杰克正向自己倒过来。
“杰克。”
她努力要扶住他,但是杰克太重了,他倒在地上的时候也把她带倒了。这时她发出巨大的一声哭喊,因为她先是感觉到一股热量,然后便看着自己身上溅满了杰克的血。她开始尖叫。一只粗糙的手揪住她,把她拎了起来。是诺曼。她痛苦极了。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。
“诺曼,你干了什么?”
“我把他杀了。”
她茫然地瞪着他,把他推开。
“杰克。杰克。”
“闭嘴。我去找些人帮忙。这是一次意外。”
他快步沿着小径走了上去。她跪下来,把杰克的头捧在怀中。
“亲爱的,”她呻吟道,“哦,亲爱的。”
诺曼带了几个苦力回来,把他抬到了屋子里。那一晚,她流产了,一连几天病得就像她也一定挺不过去。最终恢复之后,她就有了那些紧张的抽搐,一直到现在。她以为诺曼会把她送走的,但他没有,他必须把妻子留在身边,才能减轻大家对他的怀疑。当地人之间有些流言蜚语,一段时间之后地方长官来了,问了不少问题;但当地人都怕诺曼,地方长官什么都问不出来。那个送她过河的迪雅克人不见了。诺曼说是他的枪出了什么问题,杰克在检查的时候走了火。那个地方人死了很快就下葬,等他们想检查的时候,即使把尸体挖出来也不会有多少证据来证明诺曼撒谎。地方长官的疑点并没有完全排除。
“在我看来这案子真可疑极了,”他说,“但缺乏证据,我大概也只能接受你的说法了。”
她要是能走的话,付出什么都愿意,但带着她这些神经毛病想挣钱养活自己,真是一丝一毫的机会也没有。她只能留下——否则就会饿死;而诺曼只能留下她——否则就是死刑。自那之后,一切如旧,照目前的情形看,以后也什么都不会发生。无尽岁月会一点点蚕食掉他们余下的疲惫生命。
格兰奇夫人突然不再说话。她耳朵很灵,听到小道上的脚步声,知道诺曼巡视庄园已经回来了。她的头激烈地抽搐着,手也按捺不住那个不受控制的可怕手势。梳妆台太乱了,她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那支珍贵的口红,抹在了嘴唇上,这时候,她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起来一股诡异的冲动,让她在鼻子上也涂满口红,成了音乐厅里那些红鼻子的喜剧演员。她看着镜中的自己,放声大笑。
“让生命见鬼去吧!”她吼道。
[1]收录于1947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《环境的产物》(creaturesofcircumstances)。
[2]borneo,东南亚加里曼丹岛的旧称。
[3]dyak,婆罗洲的土著居民。
[4]lavengro,乔治·博罗(georgeborrow,1803—1881)于1851年出版的作品,以描写博罗本人十九世纪初游历英国的成长经历为主,书名是吉普赛语,意为“语言大师”。据说博罗去世时掌握了六十种语言。
[5]nervestorm,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医书上指某种“偏头疼”,此处应只借来形容抽搐的剧烈程度。
[6]sarawak,东马来西亚一个州的名称。
[7]siam,泰国的旧称。
[8]penang,马来西亚西北部岛屿。
[9]1857年由法国人卡斯特林(j.casteleyns)创立,多次改建、迁址、易主,在世纪之交是新加坡最好的酒店之一,1932年倒闭。
[10]longhouse,指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等地常见的公用农舍。
[11]kuching,马来西亚沙捞越州首府。
第(3/3)页